阿克毛事件中的几种人

英国华社对于阿克毛事件的评论,于理于法,并无不妥之处。其核心在于尊重主权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反对对中国的不合理指责。只不过,我个人以为阿克毛事件的真正复杂之处在于围绕事件召开的一场舆论风波及其衍生品。各种动机可疑的衍生品制造出一场狂妄的西方VS野蛮的东方大片,这才是让人觉的应该有所言行之处。其实尊重他国司法独立和惩罚犯罪,照理不应该成为一个障碍。即使如比中英关系复杂一万倍的中日关系,当日本判处福冈灭门惨案的中国犯罪者死刑的时候,中国互联网上基本立场都是罪有应得。同样中国也判处过日籍毒贩死刑,日本也没有舆论鼓噪(日本外务省曾经请求中国不要判处死刑,也为一种外交例行公事)。

所以我觉的应该更多证视这次冲突中两个着眼点的不同和由一些人为原因导致的沟通不畅顺——英国民众关注的精神鉴定问题而非要求无视犯罪事实的免罪或者减罪。

我觉的阿克毛事件中的人可以分成这么几种。 

第一次种是无奈的人。这种人属于被别人赋予了超出他们职责的想象,于是被动的在做一些本来是正常的,却被另外一些人升华到某些想象的事情。英国政府属于这类人。阿克毛先不说其是否有精神障碍,按照我们的标准,大概可以属于在弱势群体一类的人,各方面都混得不如意,还属于社会底层,本身也不是一个白人,还是一名巴基斯坦裔。 

从利益政治或者阴谋论的角度,英国政府似乎不应该为了这么一个人和被一些人鼓噪为G2之一的大国死掐。但是如果不在这件事情上有所作为,工党摇摇欲坠的民意必然愈加冰冷。而且明显的是,当这件事被公布出来或者说炒作出来以后,英国方面的民意是比较一致——希望政府有所作为(中国的民意也很一致)。这种情况下,放任不管是不可能的。 

阿克毛事件其实有一个前提,这件案子是07年案发的。却一直到2009年才真正成为焦点。有一点可以明了,在这个期间中英两国已经做了大量交涉,而英国政府在两年多来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利用新闻界的炒作以为最后的努力。这个行为可以有两种解读——1是英国政府试图用舆论在施压,这是阴谋论的观点。2是英国政府是一种表态,我努力过了。我尽力了。我个人倾向于后者,前面说过了,这事没什么实际利益,无非是民意而已。 

第二种是两种空间里的群众。中国群众和英国群众完全在两个空间里说着两种几乎不相干的事情。中国群众想到的是帝国主义国家对华的干涉,是架起几门大炮就可以让中国屈服,甚至是鸦片战争。英国群众说的是,这人是个精神病,死刑不公平。完全两个面位。 

关于阿克毛,我个人先表个态,我倾向于他确实精神有问题。在行李里携带4千克(8斤)白粉过海关。这不太像是正常人或者正常要贩毒的人干的事情。但是这里先不管他是不是精神病吧,有一点是肯定的。两国群众在说两种不同的东西,那里是一个政治和历史问题或者所谓民族感情,这里是是一个司法正义和道德问题。对中国人民来说,前者是很熟悉,但是我们对西方国家社会对司法一些问题的拧劲是不太熟悉的。比如英国中学生开始辩论,死刑是否需要,青年人活着精神病患者要负多少法律责任,而这前者在中国是一个常识问题,后者属于——老百姓其实没想过。 

两国人民都很生气,但是都不是很明白对方社会大众焦点聚集在哪里。英国人可能不太理解过去的历史留过中国什么,中国人也可能不太理解,英国人没想把阿克毛捞回来,英国人只是不能接在没有医学鉴定下受判他死刑,如果他是精神病人的话。这是双方其实都在表态而已,谁也没干涉谁。 

第三种是好事的想象者。对于他们来说,阿克毛是好人坏人,有没有精神问题,最后什么下场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可以通过这个事情炒作出一些观点,然后阿克毛就成了一个符号——妖魔化的中国或者妖魔化的西方,于是第二种人所处的两个空间就这么遥远化。这事件里我发现出来讲道理的人少,义正言辞很多,多数都属于第三种人。 

最后,真的要扯到博弈论上,香港回归已经很说明问题了。2009年珠江口上没有英国人的炮舰,那是想象出来的。英国人对自己国力的态度《是,部长》里就自嘲的够呛了,但是今天换美国要把阿克毛处死,英国一样要正确的。一个政府,该做什么还是要做什么,和国力无关。为阿克毛求情,在西方社会还是被认为属于该做而不是不务正业的事情。1950年朝鲜战争中国就站起来了,都后北京奥运时代,还老是想证明站起来了,其实心里还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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